各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学指导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工作安排和启动第一阶段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2〕88号)要求,按时完成工学一体化课程标准和课程设置方案开发(修订)工作(7月底挂技工教育网),请根据开发工作实施方案组织报送31个专业工学一体化课程标准和课程设置方案相关材料。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
请各教指委按照工作安排,分批提交相关材料。第一批于7月5日前提交,第二批于7月29日前提交,具体安排见附件1。
二、报送程序
(一)各开发团队开发工作结束后,向分委员会提交工学一体化课程标准和课程设置方案初稿。
(二)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或由分委员会委托相关专家)组成至少3人的初审小组,进行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开发团队根据初审意见修改完善后,由分委员会提交给上级教指委。
(三)教指委安排相关专业的委员(或由教指委委托相关专家)组成至少5人的复审小组,进行复审并出具复审意见。开发团队根据复审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给教指委。
(四)教指委出具《关于报送XX专业工学一体化课程标准和课程设置方案的函》,连同相关材料报送我办。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专业国家技能人才培养工学一体化课程标准》。
(二)《××专业国家技能人才培养工学一体化课程标准附件》。
(三)《××专业工学一体化课程设置方案》。
(四)初审和复审的《评审专家名单》《评审意见表》。
以上材料内容应符合开发技术规程及模板的体例格式要求。技术文件提交PDF版和Word版,评审专家名单和意见表提交PDF扫描件。相关样例见附件2和附件3。
四、其他事项
(一)初审、复审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初审、复审人员应遵循规避原则不能为开发团队成员,且不能来自开发成员单位。
(二)各专业正式报送材料前,应提交相关教指委联络员审核体例格式等内容。
联系人:张毅 闫宪新
电 话:(010)64962448 64961747
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办公室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材办公室(代章)
2022年6月15日